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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
本期目录
  • 大数据技术图景中主体隐匿与重构的哲学反思 ——以教育大数据为例
    摘   要:教育大数据通过量化与计算,从而对教育活动中主体行为进行描述性分析和规范性预测。但是,教育大数据技术不仅将作为教育主体的人转化为可读的数据和信息,而且不断引导、指示、推动人的行动。核心问题在于:作为主体的人的自主性让位于技术系统本身,即技术主体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其根源在于作为确定性追求的教育大数据技术系统本身遮蔽了作为教育主体的人,从而导致主体的隐匿并引发主体客体化、主体间交往的降格、主体责任的缺失以及主体成己的悖论。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主要包括:提升主体的数据素养、增强算法的透明性、确保数据与算法决策的情境完整性。
     
    关键词:计算与增强  隐匿与重构  自主性
     
    作者: 池忠军        
    卷期: 2018年11月第40卷第11期
    页码: 1-10
  • 大数据在立法后评估中的应用析论
    摘  要: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存在评估主体单一、数据遗漏、数据失真以及评估报告形式窠臼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评估数据类型变化及大数据发展理念与成效为大数据技术应用于传统立法后评估制度提供了可行性。大数据的数据挖掘技术、预测技术、可视化技术、共享技术在评估活动中有着巨大优势,可以帮助解决传统评估活动的困境,并加以优化。大数据技术作为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技术性支持,需要搭建包含“评估数据挖掘与分析”、“信息协同共享与公开”和“评估数据清洗与应用”三大信息数据处理平台。
     
    关键字:大数据  立法后评估  立法大数据共享平台  立法数据化  数据异化
     
    作者: 曹瀚予        
    卷期: 2018年11月第40卷第11期
    页码: 11-19
  • 大数据技术的本体分析
    摘  要:本体指的是存在或存在之存在,又可称之为是或是之所是。数据作为给定的、已完成的事实是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的基本质料。技术让作为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基本质料的数据说话,是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的形式、动力和目的。关系才是大数据技术的“是之所是”。关系作为大数据技术的“是之所是”具有客观性和确定性,这就满足了本体论配置的可寻性原则。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  本体  数据  技术  关系
     
    作者: 李君亮        
    卷期: 2018年11月第40卷第11期
    页码: 20-25
  • 大数据环境下精准诈骗治理难题的伦理反思
    摘  要:当代精准诈骗问题的多发和难以解决的特点,与大数据背景下客观环境的改变和个体防范意识的缺失息息相关。一方面,“数据化”带来了本体论层面的新假设,社会中个人身份的建构被还原为“数据挖掘”和“数据解释”的过程,这一过程固有的偶然性容易产生隐私泄露问题。另一方面,大数据话语体系的加强导致了个体行为的被动态势,个人批判性思考能力的缺失,则进一步加深了个人在面对这一问题时的判断能力和反思意识不足。为了防范精准诈骗问题所带来的诸多危害,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完善数据和信息立法,重新确立组织对个人数据访问或挖掘的技术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应当反思社会教育中自我意识和价值观培养,增强个体行为和反思能力的适应性。惟有综合技术防范和社会教育两方面的考察和研究,才能为防范精准诈骗寻求一种有效治理。
     
    关键词:大数据  电信诈骗  信息哲学  隐私伦理
     
    作者: 陈高华        
    卷期: 2018年11月第40卷第11期
    页码: 26-32
  • 存在无意识的心灵状态吗?
    摘  要:心灵状态指在各种时态上进行的心灵性的状态、事件或过程,包括感知、信念、欲望等。而意识指现象性意识,包含着现象性对象朝主体的显现。对“是否存在无意识的心灵状态”这个问题,实际上出现的回答几乎占据了可能回答的逻辑空间,由此产生了论题的现实占位与逻辑占位的奇异统一。各种回答及其模态扩充,可以进行系统列举和精确化,而各种支持性论证与理论后承也得到探讨。
     
    关键词: 心灵状态  无意识  现象性意识  逻辑空间
     
    作者: 李忠伟        
    卷期: 2018年11月第40卷第11期
    页码: 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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