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行的基因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有许多合理之处,如对基因编辑技术应用的严格限制和对增强性基因编辑技术的禁止。但是,对于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现行的基因伦理学虽有警告,但却不加禁止,甚至在其大方向上给以鼓励,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严重的不足或缺陷。为此有必要引入“生殖系基因编辑禁止原则”。这些基因伦理原则是以自然宗教和人类中心主义为其形而上学基础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持人类基因池的纯洁性。自然宗教是与科学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的广义宗教,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是源远流长的。为从源头上杜绝“贺建奎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另一方面为规章制度奠定适当的形而上学基础。
关键词:基因编辑 生命伦理学 贺建奎事件 自然宗教 系统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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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人类基因编辑的伦理界限 ——从道德、哲学和宗教的角度看“贺建奎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