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辩证法》教学体系中的两个问题
现有的“一总三分”的《自然辩证法概论课》教学体系的总体构架曾对整个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但随着科学和技术事业的迅猛发展 ,以及自然辩证法理论工作者对科学和技术整体的进一步研究和思考 ,这一理论体系的不足之处也日渐明显 ,主要表现在 (1)现有的教学体系将科学和技术笼统地称为“科学技术” ,不仅导致理论体系建构上的不协调 ,也引起实际教学与研究工作中的误导 ;(2 )现有的教学体系没有讨论科学精神的章节内容 ,容易使学生只看到科学和技术的工具性内容 ,而忽视科学和技术的人文性内涵 ,因而不能引导学生正确地体认科学精神的本质。 更多还原<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