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论证 《逻辑哲学论》中有两个不同的概率概念:逻辑概率和认识概率。本文的结论是:第一,逻辑概率可被公理化,但其应用具有局限性。第二,一些解读者对《逻辑哲学论》5.152中的概率和独立的解读存在问题。第三,认识概率是作为假设被接受的规律的逻辑推理的结果,频率不能证实或者证伪这种规律。
关键词: 《逻辑哲学论》 逻辑概率 认识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