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人类建造的巨型工程不仅具有其具体的功能即符号学意义上的"能指",而且因其巨大的精神象征意义而具有符号学意义上的"所指",是能指与所指的统一。因此,巨型工程不仅仅是一种造物活动,而且是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实践。传统对于意识形态和工程的割裂,不是将意识形态单纯地理解为理论说教,就是将工程理解为毫无价值意蕴的造物活动。唯有从符号学"能指"与"所指"统一的视角,才能真正理解巨型工程之具体功能与抽象意识形态的统一;也唯有符合公众利益的巨型工程,才能使公众从内心深处认同国家与政府,从而实现工程意识形态功能。
关键词:巨型工程;符号;意识形态;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