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随意性行为演化及其理论嬗变 ——基于不同类型农业生产主体的案例考察
<div>
摘 要:随意性的施用农药降低农业生产主体田间劳动效率和生产管理效率,进而阻碍农业整体的安全生产。文章基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革以及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现状,以农药施用的随意性行为为视角,重点考察家庭农户、适度规模经营户(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主体的行为差异,结合“理性经济人”、“风险规避”等相关理论依据,对不同类型农业生产主体随意性施用农药行为的产生机理及其具体表现进行典型案例分析。研究表明,在农药施用的时间、剂量、安全间隔期以及农药品种的选择等方面,不同类型农业生产主体随意性施药的原因、行为表现千差万别,但农产品生产产业化形式的发展对于农业生产主体的随意性施药行为具有一定的调控作用。最后,提出以技术为导向,农业生产主体、社会组织、市场以及政府部门“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政策建议。</div>
<div>
</div>
<div>
关键词:农业生产主体 农产品安全生产 随意性行为 农药施用</div>
<div>
</div>
<div>
</div>
卷期: 2017年5月第39卷第3期
页码:1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