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论辩学派的论证评价理论探析
形式逻辑采用语义和语形方法来分析、评价论证,只关注论证中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而忽视了实际论证过程中的修辞、语境、情境以及其它直接影响论证行为与结果的语用因素。这种规范性论证分析与评价对于自然语言的非形式论证不太适用。荷兰学者凡.爱默伦和荷罗顿道斯特提出语用论辩理论,试图从语用角度来评价自然语言论证。本文评述了语用论辩理论的理论背景及核心理论,并进一步提出该理论在相关领域的发展方向以及具体的课题。<br/>作者二:熊明辉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br>
卷期: 2007
页码:32-36+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