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宗教”概念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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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宗教”和“科学”这两个文化范畴对于理解现代性的本质及其遗产最为重要,但我们现在理解的“科学”与“宗教”都是相对晚近的观念,是在过去三百年里在西方出现的,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科学”和“宗教”这两个概念起初都是指个体的内在品质或者说“德性”,到了16世纪则渐渐成为首先通过教理和实践来理解的东西,成了命题式信念系统,这种客观化过程是科学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前提。关于科学与宗教的传统叙事,无论是冲突、独立、对话和融合,都无法刻画“科学”与“宗教”的关系。这是因为,“科学” 和“宗教”并非划分文化领土的自明方式或自然方式,它们既不是人类的普遍倾向,也不是人类社会的必然特征,而是因为独特的历史情况而形成的。无论是持冲突观点,还是持融合观点,都同样巩固了“科学”与“宗教”的现代边界。</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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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学 宗教 德性 教理 实践 信念</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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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 2017年5月第39卷第3期
页码:147-152